退換貨政策

一、退換貨須知

 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消費者應享有產品到貨七天鑑賞期(含國定例假日)之權益,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)。鑑賞期非商品試用期,超過鑑賞期者將不受理退換貨服務。

 

可退/換貨情形:
•內容物變質腐敗
•商品瓶器外觀破損
•品項寄送錯誤

 

無法退/換貨情形:
•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•商品、試用品及贈品,一經拆封使用,一律不接受退貨。
•商品內容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•外盒輕微的摺痕刮傷或凹損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•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•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、退費。

 

提醒您,商品退貨時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內外包裝、完整商品、贈品、發票收據等),並於申請後七日內將原商品寄回本公司,否則將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。

 

二、退/換貨流程

 

若您符合第一項可退換貨情形,請盡速聯繫客服人員,經審核無誤將寄出全新商品或是退款給您;若因個人訂購疏失,本網站恕無法提供換貨服務,敬請收到商品後,保持全新狀態及完整包裝,申請整筆訂單退貨。

 

三、退款說明

 

請聯絡聯絡客服與並提供退款帳號資料,包含:銀行名稱、銀行代號、帳號、戶名。

 

辦理退貨時,在原訂單出貨時若達免運門檻(1000 元)是不需要支付運費的。
但如果訂單僅部分產品退貨,且保留商品總金額未達免運費門檻,則會需要補扣原訂單出貨的物流費 80元及退款金額轉帳手續費15元將從後續退款中的金額中扣除。
如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透過美十七 LINE 與我們聯繫喔。
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00-17:00)

 

四、送貨方式

 

訂單成立後將於3個工作天內出貨,出貨時間為周一至周五;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暫停出貨。
超商取貨,出貨後約3-5個工作天配送至指定門市;宅配快遞約2-3個工作天日抵達指定地址。
若遇節慶假日訂單較多或不可抗力天災因素,則可能延遲出貨。

 

取貨方式
• 超商
7-11、全家(台灣本島、外島超商門市)
配送天數:3 – 5 天
※ 請主動留意到貨簡訊。若在期限內無故未取並要求補寄,造成運費損失,將由顧客自行吸收。

 

•郵寄
適用台灣離島區域
配送天數 5-7 天